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司法、社会危害性较低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2025年初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一个小超市、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一辆小餐车 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近年来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2022年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个体工商户、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立法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社会危害性有限,比如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即使合法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货值小、小微企业 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
